根据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郑州大学2023级研究生户口迁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
(一)、河南省内新生户口只接收:
1、现户口在原毕业学校的;
2、现户口在人才交流中心的;
3、现户口所在地为农村的。
(二)、河南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或不迁入我校。因诸多户政事务可异地办理,辖区派出所不提倡将户口迁入学校。
注意:户口已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学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须于9月25至28日在学校综合服务办事大厅户籍事务窗口提交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二、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请持入学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按以下规定和要求办理户口迁移证(学生户口迁移不符合一站式办理政策,故必须办理户口迁移证):
(一)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证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
(三)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及出生日期须与本人身份证以及考生档案、入学通知书一致。
(四)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栏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不加盖或加盖其它印章无效。
(五)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或大学招生(此处重要,非招生原因无效),迁入地址为郑州大学或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科学大道100号。
三、新入校的研究生请于9月25至28日到学校综合服务办事大厅(荷园1号楼)户籍事务窗口交验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迁移证;(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不提交此资料)
(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入户申请一份(入户申请在办理现场索取填写)。
四、注意:
(一)本年内6月至9月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均有效。
(二)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请提前复印备用。
郑州大学保卫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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