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正公平。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和考生上线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线,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分数大于或等于报考专业复试线,即可进入复试。分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2.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3.复试名单公布在郑州大学药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考生安排如下:
3月28日9:00-12:00报到并按要求提交相材料
15:00-18:00专业课笔试。
3月29日9:00-12:00科学学位考生实验考核;
15:00-18:00专业学位考生实验考核;
15:00-18:00科学学位考生分专业面试。
3月30日9:00-18:00药学专业学位考生面试。
二志愿调剂考生则需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在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复试时间。
3.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实验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和专业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以药学专业本科教学大纲为准;卷面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权重的30%,
各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药物化学专业笔试:有机化学实验
药物分析专业笔试:分析化学实验
生药学专业笔试:天然药物化学
药剂学专业笔试:药剂学
药理学专业笔试:生物药剂与药物动力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笔试:微生物与免疫学
药事管理学专业笔试:药事管理学
药学专业学位笔试:药学综合。
(2)实验考核:占复试总成绩权重的25%。
(3)英语口语、听力及面试:占复试总成绩权重的45%。、
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身体状况,满分100分,此项不做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30%+实验考核×25%+英语听力与口语×20%+面试成绩×25%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与复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60% +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药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月28日上午复试报到,需提交材料清单:
1.准考证及学生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附件2)。
6.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核对自己基本信息,下载打印《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凭该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7.诚信复试承诺书。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存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学生本人。
(四)复试成绩及公示
综合成绩排名方式:分专业排名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调剂
部分专业有调剂计划,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续详见郑州大学药学院官网通知。
四、录取工作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我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
六、监督与申诉
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药学院纪检负责人联系电话:0371-67781912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校区)药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2.亦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院皆不受理。
药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