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郑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技术保障小组等,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原则为:(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综合评价;(3)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复试中将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各复试小组负责本组的考生资格核验,以及面试试题筹备等技术层面的辅助工作。
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我院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录音录像录屏的存储介质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一)复试分数线确定的原则及差额比例
按照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名额,实行差额复试的原则,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复试名单将在我院官网/教学科研/研究生工作/招生工作栏公布(https://www.zzusah.com/keyan/yanjiushenggongzuo1/zhaoshenggongzuo/)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
2.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 | 时间 | 地点 | 项目 | 方向及专业 |
笔试 | 3月29日 7:50-12:00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 六楼大会议室 | 见招生目录 | 所有专业 |
技能 考核 | 3月29日 下午14:00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 六楼大会议室 | 体格 检查 | 内科方向: 内科学 神经病学 重症医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肿瘤学 放射影像学 超声医学 |
3月29日 下午14:00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 六楼小会议室 | 换药 | 外科方向: 外科学 骨科学 妇产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麻醉学 | |
3月29日 下午14:00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6号住院部20楼, 内分泌科二病区示教室 | 无菌技术操作 | 护理硕士 | |
面试 | 3月30日 | 各专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备注:考试地点设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2号)
3.复试场地要求按学校和我院的规定执行。复试场地应相对封闭、安全、有视频监控环境下,安排专人做好安保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三)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
详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http://gs.zzu.edu.cn/info/1023/12993.htm
所有考生均需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6)郑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
2.提交时间
以下材料(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文件)需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efyyjs@163.com;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大学期间所获荣誉证明、科研业绩、参加社团或担任学生干部等情况说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8日8:00—17:30,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0号煤炭大厦1410。
我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复试组专家确定。复试形式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
笔试包括病理生理学(满分100)和各专业招生目录上的复试科目(满分100)合计(折合为百分制)占比40%;技能考核(实践)占比15%(满分100)。
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面试,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占比20%(满分100分),专业知识面试占比25%(满分100)。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此项不作为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必须按照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面试视频录像等材料交研究生办公室由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同一学科专业多个复试专家小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应保持一致。复试专家组成员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规范个人举止行为,不得迟到,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技能考核成绩×15%+专业知识面试成绩×25%。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我院设定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4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3.各学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方向)考生,调整方向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单独排序。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成后,当合格生源不足时,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4.内科学和外科学专业按三级学科排序。
5.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者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仍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6.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我院网站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总成绩排序,如仍并列,则按照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调剂
我院护理专业有部分计划缺额,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四、录取工作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其他要求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
六、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办公室以具名书面形式提起申诉。研究生办公室及时向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核实后,将及时给予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联系方式: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八路2号
邮政编码:450003
电话:0371-63921651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郑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