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成立我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和技术保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正公平。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比例
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人数和单科最低分数线(科目一、科目二为60分,科目三、科目四为85分),我院各专业均按照130%的差额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可查看学校公告(gs.zzu.edu.cn/info/1023/12271.htm)。
(二)复试名单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已于3月21日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符合各专业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具备复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
本年度我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形式参加笔试与面试。为便于通知,一志愿考生请务必提前进入官方QQ通知群: 303386255(验证:姓名-报考专业),入群当天请将自己备注改为“报考专业-姓名-电话”。
申请调剂的二志愿考生均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其中,笔试系统拟采用“超星学习通+腾讯会议”,面试平台采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便于通知,二志愿考生请务必提前进入官方QQ通知群: 152806338 (验证:姓名-调剂专业),入群当天请将自己备注改为“调剂专业-姓名-电话”。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本年度复试共分两个批次进行。
1.一志愿考生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定于4月1日至4月2日集中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于3月31日(周五)下午15:00-17:30之间到达郑州大学主校区学院办公楼(钟楼西北侧)二楼1218房间,提交复试相关材料(详见下文第七条)。若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征得办公室同意,并于4月1日8:10之前提交。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笔试与面试安排如下:
14月1日(周六)上午8:30-10:30,专业笔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均须参加。考试地点:主校区北核心教学区4号楼(具体考场见附件2)。
②4月1日(周六)上午11:00-12:00,实践能力: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均须参加。考试地点:主校区北核心教学区4号楼(具体考场见附件2)。
③4月1日(周六)下午15:00,专业面试:包括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笔译、俄语笔译、德语笔译。面试地点:学院办公楼二楼。
44月2日(周日)上午8:30,专业面试: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面试地点:学院办公楼二楼。
2.二志愿调剂考生
1本年度我院以下专业拟接收相同专业代码的二志愿考生调剂申请:俄语语言文学(050202)、德语语言文学(050204)、英语口译(055102)、俄语笔译(055103)。
② 二志愿调剂考生的复试将在4月6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开放之后线上远程进行,复试时间、平台使用等事宜将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官方QQ群等方式通知考生。
二志愿申请调剂的要求和程序见下文第六条。
(五)复试内容
复制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笔试(30%)、实践能力(30%)、专业面试(40%)等三个部分组成。三部分均采用百分制。
1.专业笔试:专业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注重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
2.实践能力:实践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学术学位注重考核所报考专业语种的实践能力,专业学位重视相应的双语实践能力。
3.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满分100分,每人时长不超过20分钟,注重考核考生所报考专业语种的听说能力(占20%)和专业能力(占80%)。
复试考核内容也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状况及既往成绩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成绩排序及公示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最终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折算方法如下:
(一)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折算办法
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折合成绩依据考生本人的初试总分、初试成绩占比(60%)和专业满分(500)。折算公式如下:
初试折合成绩 = 初试总分÷ 5 × 60%
(二)二志愿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折算办法
鉴于各招生单位自命题可比性不强,为公平起见,所有二志愿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均以一区国家分数线(363分)为准计算。折算公式如下:
二志愿初试折合成绩 =363 ÷ 5 × 60%=43.56
(三)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实践能力组成,各为100分。折合后的复试成绩以百分比计分,折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 专业笔试×30% +实践能力×30% +专业面试×40%
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40%,因此,复试环节最终折合成绩为:
复试折合成绩 = 复试成绩× 40%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初试折合成绩和复试折合成绩之和,是综合排序的依据。
综合成绩 = 初试折合成绩 + 复试折合成绩
(五)综合排序及公示
1.一志愿考生、二志愿调剂考生单独排序,均按照综合成绩以降序排列。若有并列,则以初试成绩为先。
2.以下情况均不予录取:复试单项成绩(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或实践能力)、复试成绩、或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提供虚假证明;考试违纪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上述情况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公示中注明。
3.复试环节全部结束后48小时内,综合排序结果将在学院主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统一发布。
五、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六、调剂
本年度我院俄语语言文学(050202)、德语语言文学(050204)、英语口译(055102)、俄语笔译(055103)专业拟接收二志愿优秀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数要求:凡同时满足一区国家分数线和我院单科分数线(科目一、科目二为60分,科目三、科目四为85分)的考生均可向招生专业代码相同的专业申请调剂。
(二)复试名单:我院各专业只接收相同专业代码的调剂申请,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学业成绩、科研与实践业绩等因素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较高等级专业资格证书和较好科研实践成果的考生。
(三)调剂程序: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规定时间完成调剂申请各相关环节要求。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二志愿调剂考生,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正式接收函,调取调剂考生考试档案。试卷档案未按期到达我校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①考生本人准考证及复试通知单;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生证、在校生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本科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2份)(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⑤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格1份(表格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⑥各类校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⑦大学期间所获奖学金证明复印件各1份;
⑧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证书、CATTI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⑨全国性学科竞赛证书、期刊论文、译文等复印件各1份。
特别提示:①一志愿考生须将上述材料装进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左上角写清自己的姓名以及所报专业,并于3月31日下午17:00前交给我校主校区学院办公楼(钟楼西北侧)二楼研究生办公室。②二志愿调剂考生请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我院招生专用邮箱zzdxwyxy@163.com,邮箱主题为“考生姓名-调剂专业”。
八、录取工作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要求
(一)进入的复试考生须登录http://gs2.zzu.edu.cn/srch/masterFscj.htm,选报导师并打印《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
(二)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我院全日制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校研究生工作部的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就业方式的选择。我院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研究生,为保障学业质量,就业方式原则上须选择非定向就业,并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因特殊原因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经我院同意后,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
十、监督与申诉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执行。招生复试期间,我院特设监督电话(0371)67780951,由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与申诉。
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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