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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示

文章来源:天任郑大考研网 发布时间:2023-10-08 13:52:00


教育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经, 复试 、调剂 、 录取是 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 。 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完善创 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 (教学函〔2022〕 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 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 究生招生相关规定, 结合今年学校和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 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综合评价 、 择优 录取, 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 切实做好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

工作, 确保公正公平 。

、复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 、 公平 、 公正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 、 规则公平 、 程序公正 、

结果公开 、监督机制健全 。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 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 也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 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 也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 全面衡量 、 择优录取, 确

保质量 。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 、 规范性和有效性, 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

(四)坚持以人为本, 尊重考生 、 服务考生,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

(五)坚持分类复试 。 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复试

工作分类进行 。

(六)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必须满足郑州大学研究

生院网站公布之复试分数线要求 。

2.复试差额形式: 差额比例不低于1: 1.2 。 根据政策规定同一 专业全日制 、

非全日制统一划定分数线 。因此,教育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复试比为1: 1.2,

而教育管理(全日制)专业硕士复试比为1: 1.92。

3.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和地址: 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教育学院官网公布 。 考生

名单包括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

(二)  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 :  各专业复试均采用线下现场进行复试, 复试时考生需到郑州

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主校区教育学院 。

2.复试时间与地点: 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 志愿复试工作将于2023 年3月31日 -4月1日进行, 其中学科教学 (音乐) 的专业技巧复试在南校区 。 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考试科目

时间

考试专业

地点

资格审查

3月31日13 :30- 14 :30

全体

教育学院3楼大厅

跨学科加 试

 

3月31日14 :30- 17 :30

各专业跨学科考生 (参 照招生简章中要求)

 

教育学院304

 

 

 

 

 

 

 

 

 

外语听力

与 口语测

试、专业面 试及实践

能力考核

 

 

 

 

 

 

4月1日上午8:30

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职业发 展教育

304

 

 

 

 

候考地点院 301

教育管理 (全日制)

教工之 家

学科教学(美术) 、 学科教学(音 乐)

438

 

教育管理 (非全日制)

 

429

 

应用心理学、 应用心理 (专硕)

4楼玻璃 房


 

 

 

4月1日下午13 :00

基础心理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304

 

 

 

候考地点院 301

教育管理 (全日制)

教工之 家

学科教学(历史) 、 学科教学(思 政)

438

教育管理 (非全日制)

429

应用心理 (专硕)

4楼玻璃 房

专业技巧

4月2日上午10 :00

学科教学 (音乐)

郑州大学 (南校区)





音乐学院13号楼电教 二楼小音乐厅 (暂定 )

3月31日下午14:30

学科教学 (美术)

美术学院322室(郑大 主校区) (暂定)

(以上考生提前30分钟报到)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考核 。外语口语听力与专业能力考核将一起进行 。

( 1)外语口语听力面试, 时长5- 10分钟, 内容包括自我介绍 、与复试专家对话和回答问题等 。满分20分, 占复试总成绩的20%。

(2)专业能力考核 。 专业能力考核涵盖专业面试与实践考核两部分 。 内容以综合性 、 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 时长10- 15分钟 。 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

(3)学科教学美术 、学科教学音乐考生的专业能力考核涵盖专业面试 、实践考核 、专业技巧三部分 。其中专业技巧分别由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承担, 满分30分, 占复试成绩的30% 。 专业面试与实践考核满分50分, 占复试成绩的50% 。 专业技巧的复试内容与招生简章保持一致, 即学科教学(音乐) 的专业技巧内容 是演奏或演唱作品2首, 学科教学(美术) 的专业技巧内容是素描(考场提供对开

素描纸 、 画板及画架; 其他画具考生自备 。

(4)部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 、跨学科考生须参加加试 (加试要求及科目参照招生简章) 。 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 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能力考核 。

一志愿复试成绩占比权重: 复试总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 。 综合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占比(70%)+复试成绩×占比(30%)  。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比权重: 复试总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 。

调剂考生

综合成 绩 =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占比(50%)+复试成绩×占比(50%)  。

3 .复试现场抽题方式和工作原则 。专业面试采取在面试现场,考生从若干 道试题中抽取试题作答 。实践考核采取复试老师现场提问,由考生当场作答。复试采取 “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 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 ”“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 三随机 ”工作机制 。

4 .复试期间审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调剂考生提供虚假信息 、考试违纪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 、跨学科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均 不予录取 。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本院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 一 律不得录取, 不予学籍注册 。

(四)复试成绩排名及公示

总成绩排名方式:( 1)复试结束后, 以最终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结果进行拟录取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3) 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 按剩余计划参与复试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4)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教育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 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五) 复试资格审查

考前采取 “ 两识别 ”(人脸识别 、 人证识别) 、“ 四比对 ”(报考库 、学籍  学 历库 、人口信息库 、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 加强考生身份审核, 严防  替 考 。考中, 采取“ 三随机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 、 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 、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严防作弊 。

2023年3月31日下午13:30- 14:30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须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及 考场纪律,迟到15钟者取消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持以下材料到郑大主校区教育学院三楼大厅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初试准考证及复试通知单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研究生院官网填报导师并打印复试通知单)  。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纸上)。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 复试时不得更改 。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 。

( 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同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本科 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填写时注意区分应届与非应届(表格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资料下载), 政审材料鉴定需盖党章 。

6.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7.提交已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

8.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

特别提示:请将上述材料装进档案袋,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自己的姓名以及 所报专业 。 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 、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 、学生证 、学历学位 证书)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

四、复试其他要求

1.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有学院招生专业导师姓名 、研究方向,供考生选报导 师 。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 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 在 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 。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 台 (具体网址见学校相关通知), 核对自己基本信息, 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签字后在复试时提交相关招生单位 。

2 .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 。 教育学院在复试前要求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并认真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 、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核查身份证 、准考证等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 退役大学兵士兵计划 ” 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 、《退出现役证》 。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 提 交 所 在 学 校 教 务 部 门 出 具 的 在 校 生 证 明 , 同 时 登 录 学 信 网 (http : //www.chsi.com.cn/)  进行学籍在线验证 。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 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

3.录取类别的选择 。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一旦确定, 不予更改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 完成调档 (全日制) 、协议签订事项 。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我校不承担责任 。

( 1) 全日制研究生: 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 。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各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

(2) 非全日制研究生: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 、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但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 。

4.2022年及以前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23年的复试及体检 。2023年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参加当年体检 。

五、调剂

接收调剂考生  (含校外 、 校内调剂)  通过 “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 。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关于调剂的基本条件 。

1.接收调剂的专业 、 名额 。 我院040101教育学原理拟接收3名调剂生源;  040104比较教育学拟接收3名调剂生源; 040106高等教育学拟接收3名调剂生源; 040201基础心理学拟接收4名调剂生源;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拟接收4名调剂生 源;1204Z3职业发展教育拟接收4名调剂生源;045109学科教学(历史)拟接收1 名调剂生源;045102学科教学(思政)(非全日制)拟接收7名调剂生源 。考生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 。

2.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应为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优秀考生;

(2)考生原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应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考生初试成绩应不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的最低复试线。 

3.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

4.咨询电话: 0371-67781988。

六、体检

(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 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和《教育部 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规定执行 。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 、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院的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 、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 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 、抽查等方式, 全面 、有效监督复试全过程 。

3.实行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 、 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 调查属实的,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4.教育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和申诉电话: 0371-67783098

八、录取工作

在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 生录取政策规定,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 、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

教育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 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 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 学院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 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九、关于保留人学资格问题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教育学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

郑州大学教育学院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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