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二、组织领导
根据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防疫防控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复试中将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我院不排除必要时,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各复试小组负责本组的考生资格核验,以及面试试题筹备等技术层面的辅助工作。
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我院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录音录像录屏的存储介质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一)复试分数线确定的原则及差额比例
按照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名额,实行差额复试的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接受院外调剂生源。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我院官网研究生工作栏公布。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1.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复试专家组成员集中在配备复试设施的会议室。
2.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要复试平台,同时选钉钉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4.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收费标准及计费规则,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支付系统使用费25元/人次。由考生通过系统支付。
5.复试场地防疫要求按学校和医院的规定执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尽量降低人员密度,减少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聚集。各复试小组负责本组的疫情防控,提前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和场地消毒等准备工作。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能力考核。复试分值采用百分制,外语口语听力占20%(满分20分),专业能力考核占80%(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复试组专家确定,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形式为抽题,内容为招生目录上的复试科目)、专业方向知识(提问)、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方面。面试时间总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宜差别过大。
复试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我院设定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为3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3.各学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方向)考生,接收专业调整的学科实行第一志愿(方向)和调整后的考生分别排序,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方向)考生,其他调整专业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4.内科学和外科学专业按三级学科排序。
5.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仍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6.复试工作结束后,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页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复试其他要求
1.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http://gs2.zzu.edu.cn/srch/masterFscj.html),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网上提交(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院系。
2.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
(1)提交材料内容:参见http://gs.zzu.edu.cn/info/1023/11656.htm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成绩单、政审表、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通知书以及其他特殊政策相关材料,并放入一个文件夹。
(2)提交时间:3月24日——3月29日上午12点前
(3)提交方式:相关材料拍成照片或者扫描成PDF文件打包压缩,发到efyyjs@163.com。压缩包和邮件命名格式统一为:XXX(学科)+学位类别(专硕)+姓名+手机号,进行资格审查。
(4)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
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咨询及申诉电话:0371-63921651。
五、调剂
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及我院关于调剂的基本原则。
(一)教育部关于调剂的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郑州大学及我院调剂专业的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本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我院的调剂原则
1.符合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2年招生目录的基本要求;
2.临床医学部分专业(方向)一志愿上线生源不均衡,拟按差额复试比例进行院内调剂,不接受外院生源的调剂申请。一志愿上线专硕,可申请由上线充足的专业(方向)向上线不足的专业(方向)调剂。上线充足的专业(方向),不接收其他专业调入。
3.有意申请从专硕调剂到学硕的,按照医科院有关规定执行。特别说明:调剂具体流程按照中国研招网要求执行。必须在经过审批,调剂到位的情况下,才允许复试。不允许不经过研招网调剂,提前组织复试。
(三)调剂工作的操作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校内跨院系调剂及院内调整)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我院各专业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发布缺额信息,并预先在我院网站发布通知。我院登陆研招网,审核本院系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
3.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同意接收复试通知考生,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http://gs2.zzu.edu.cn/srch/masterFscj.html)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自同意复试通知后,需间隔一定时段,待研招办将调剂信息导入)。
4.复试考生须将下载的复试通知单(PDF格式)作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或面试材料)上交到我院,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持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5.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招网上确认相关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0371-63921651。
六、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八、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办公室以具名书面形式提起申诉。研究生办公室及时向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核实后,将及时给予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联系方式: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八路2号
邮政编码:450052
电话:0371-63921651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郑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