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调剂考生(含校外、校内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
统”进行。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关于调剂的基本条件。
1、 接收调剂的专业、名额。我院比较教育学拟接收 3 名调剂生源;教育学原理拟接收 1 名调剂生源;教育经济与管理拟接收 2 名调剂生源;学科教学思政
(非全日制)拟接收 5 名调剂生源。考生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 接收调剂基本条件:(1)考生应为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优秀考生;(2)考生原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应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考生初试成绩应不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的最低复试线。
3、 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4、 咨询电话:0371-67781486。